我最近遇到了一个关于离婚协议问题,在此想请教各位朋友。我跟我老公签了离婚协议,但是那协议是我在一气之下签的,里面有很多条款都是对我不利的。但是现在已签了,我应怎么办呀?可以改离婚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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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须持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可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因此,在你们双方未登记离婚之前,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不需履行.
你可以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与对方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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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之内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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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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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的,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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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未以该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则你还可反悔,不履行该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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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过类似案件,在一年以内的可以考虑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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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院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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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有规定,你也可以协议更改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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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