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同意并保证自2009年8月14日起,根据公司不时之需,继续为公司服务24个月(称“培训服务期”)。如果不满12个月提出辞职,雇员应向公司支付培训补偿费人民币三万元。如果雇员工作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提出辞职,应赔偿:三万元/24个月*未服务月份数实际上培训据说只有公司内部的外语培训,请问根据新劳动法如果我辞职(12个月内,12~24个月)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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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费要和培训费相联系,违约费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如果你们发生争议,你单位有举证培训费的责任。你辞职不需要赔偿三万元。如果外语培训没有花费费用,那你就不用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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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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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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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分两种,并不是所有的培训都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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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要提供费用凭证,否则你可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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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不能超过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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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