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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证券公司系一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成立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发生亏损。2004年2月,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换总经理。新任总经理李某38岁,年富力强,2003年7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李某档案显示,其曾在一家财保险公司任董事多年,1997年年底因违纪被解除董事职务。李某上任后,在经理办公会议上决定,承销乙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遂后,李某代表甲证券公司与乙上市公司签订了新股发行代销协议,约定代销期自2005年3月10日起至5月31止,到期销售若不理想,可以延长到2005年6月20日。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证券公司属于何种性质的证券公司?判断依据是什么? (2)甲证券公司聘用李某担任总经理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为什么? (3)甲证券公司签订的股票代销协议中关于代销期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4)该股票代销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证券投资
2008-12-05 13:17: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