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在外面创业安家,房子是大家出钱买的,然后爷爷过世了(房契是写爷爷的名字),(没经过大家的同意,奶奶自作主张转为自己的名字)奶奶一直由二儿子家照顾生活近16年。房子是由二儿子家出钱打下来做点小生意过生活的。(以前没铺面)后来奶奶与二儿子产生矛盾,把二儿子的妻子赶走,(不让她做生意)他妻子无奈之下去外面打工在婆家那住。他的孙子一直在家由母亲负责提供生活费生活。在大家不同意的前提下奶奶执意要卖掉房子。这样她可以轻松的卖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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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钱买房子,买房后对房子的权利归属如果没有书面约定,一般来说房契上是谁的名字,谁就享有所有权。你说的这房子应该属于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只享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属于你爷爷的遗产,如果你奶奶要卖掉这房子,必须经过全体法定继承人的同意,现在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你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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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是谁的,房屋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则可以到房产局去撤销登记。如你所陈述大家出钱买房,则房屋所有权归出钱人。如当时是你爷爷和你奶奶共同出钱买的房,则该房屋你奶奶有一半的产权,你爷爷部分应按遗产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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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