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金融危机,公司决定裁员,准备在合同到期的这些员工里裁掉一部分,不予续签合同,我在这工作7年了,一共签了3次,公司应该给补偿吗?我应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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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首先看你所在的地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该补偿。如果有按照你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补偿;如果没有,你公司应该按照你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作的年限对你补偿。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法》 ,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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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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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裁员,公司有义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并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否则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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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给你补偿,你可以多看看劳动合同法,学会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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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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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