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亲人,有一定精神障碍,有当地精神病院的治疗病历。三个月前某天尾随一妇女进入其房间,欲与其发生关系,此妇女不从,并骗他去宾馆开房,途中妇女报案(警方记录资料)。又有一说,他去宾馆欲招妓,但钱不够,于是出来,路遇一外籍妇女,与其商量,两人上宾馆开房,但是因为钱的问题,两人发生争执,于是该妇女报案说他欲强奸她未遂。于是,他被关押,一周前,家人才得知此事,此前家人一直以为他在外打工而未与家人联系,万万没想他竟身陷囹圄。
从被关押至今,他精神压力特大,几次想要撞死,对此,家人伤透脑筋,但不知该为他做什么,鉴于他的精神状况,可否保外就医呢?鉴于他的精神及所做之事,判一年监禁(且据说这是由当地警方自行判定,并未通过司法途径,更未通知亲属知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