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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从我17岁起以要替我保管为由(母亲可能并非亲生母亲),要求我把钱给予他们存储,至今已经有四万余元。(一开始父亲确实给我看了存有五千元的票根)如今我已29岁,无房屋居住。父母有多出房屋,但明确表示不会给我居住。父母每个月加起来四千元退休费。而我因无房居住而长期租房,现买房需要,只是想向他们要回我的存款,但是拿身份证去银行查看,户头已经为零。我向银行提出质疑,银行解释因为该户头长期没有使用而自动销户,所以查不出我户头历史转账或存取。我想请问,我有没有权利要回我的钱财?父母有没有权利私自挪用我的钱财?银行是否不能提供户头历史记录?

婚姻家庭
2009-08-20 10:44: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有权利要回,但要有证据,而且有可能已过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