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和丈夫都工作,丈夫管家里的经济,近期我们买了一套房,手续都是丈夫办的,我没操心。等房产证拿回来,我看到在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写的只有我丈夫自己的名字,“共有情况”一栏中写的是独自拥有。我心里很难受,我想问律师,这样的话是不是就是说这套房子只属于我老公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他可以不经过我同意自主买卖,若我们离婚的话这套房子只属于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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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有财产约定,如果有,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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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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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中一方的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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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夫妻共有,有事可以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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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产权。未经你同意,他不得私自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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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没有其他相反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署名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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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