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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8月11日上午我5岁的孩子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撞断两根腿骨,虽然肇事者与我家人一同把孩子送到医院救治,做牵引术接好腿骨,到现在肇事者支付了医疗费用4000多元,孩子的腿已经基本停止打针用药,等待自行恢复阶段。此次事故自开始到现在我还没有报案,当时只顾抢救孩子去了。但是我觉得这次事故对孩子及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言喻的,同时担心以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护理费、营养费等等我应该怎么合理找他去要?多少才合理? 如果他不再提供资费,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9-08-18 1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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