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发行站员工)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被撞人自北向南行走,肇事方将被撞人撞倒,造成踝骨骨折,并且软组织坏死,腰部也有扭伤。交通大队判定责任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但肇事方在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不见踪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连带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没钱治疗,医院要求被撞人出院,出院后肇事方还承担责任吗?如果提出诉讼,会带来哪些问题,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请律师帮忙解答,不胜感谢
-
1.可以要求肇事方个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构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3.出院后,肇事方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计算,建议带材料和律师面谈
-
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实际花费和实际损失的
-
你好,你说的单位连带,不知道确认了没有,如果确认了,可以由单位赔偿的。
出院后,不免除对方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的多少,得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定。比如伤残等级等。
如果有委托意向,请致电咨询。
-
您好 与单位无关的不承担责任
-
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实际花费和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