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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发行站员工)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被撞人自北向南行走,肇事方将被撞人撞倒,造成踝骨骨折,并且软组织坏死,腰部也有扭伤。交通大队判定责任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但肇事方在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不见踪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连带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没钱治疗,医院要求被撞人出院,出院后肇事方还承担责任吗?如果提出诉讼,会带来哪些问题,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请律师帮忙解答,不胜感谢

交通事故
2009-08-18 16:45: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求肇事方个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构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3.出院后,肇事方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计算,建议带材料和律师面谈
  • 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实际花费和实际损失的
  • 你好,你说的单位连带,不知道确认了没有,如果确认了,可以由单位赔偿的。
    出院后,不免除对方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的多少,得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定。比如伤残等级等。
    如果有委托意向,请致电咨询。
  • 您好 与单位无关的不承担责任
  • 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实际花费和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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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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