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差好几倍。今年年底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打算将我们转为外包员工,请教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么?假如我们不在签订合同,请求劳动仲裁,会得到补偿么(大多数员工是2004年来这个单位的)?还有,外包员工是不是不享受同工同酬的规定?难道我们就一直只能是这种派遣员工么? 请给予详细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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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同工同酬,你们应得到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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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同工同酬,你们应得到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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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外包是什么意思?你们和哪家公司前的劳务派遣合同?有许多斜街问题不明。建议带资料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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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