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我和丈夫同居三年有了孩子才去办理的结婚证 现在感情不和我怎么离婚 起诉都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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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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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需服务请来电0838-6610138。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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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
主要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这两方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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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情不和就可以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哦。QQ4210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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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