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咨询一件劳动法的事情
我今年4月25日到一家公司,签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到7月24日,结束后到现在都没有签正式合同,也在正常上班,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各种保险,如果这时候被公司辞退了,有什么权利义务,如果是自己辞职呢,又是怎么样情况。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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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2倍赔偿金和自用工一个月后的每月2倍工资差额。并主张用人单位补缴自用工之日起至辞职止的社会保险费。
若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可以以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违法而解除劳动关系,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和自用工一个月后的每月2倍工资差额。并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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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仅签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其性质应界定为3个月正式劳动合同,之后没签合同仍正常上班,其劳动合同关系在延续。你双倍工资起算日为7月24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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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