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但单位说是要缴纳一万五的违约金才给予批准!而且当月工资也未发放请问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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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不需要交违约金。
2、单位应发放你的工资。
3、最好咨询律师,看你单位是否有过错,如果有,你可能得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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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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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讲清楚辞职的原因。是单位的过错造成你辞职,还是你自身的原因辞职,所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单位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与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职工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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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一般是不需要缴纳的,保存好证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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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