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结婚后在感情上我们不合,我想离婚,但关于财产分配想咨询
-
法律相关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原则上是共同财产平分,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但具体操作较复杂,不是一两句能说清的,要看具体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或打电话咨询。朝阳张律师13911169745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
你好,婚内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答复如下: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时,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一般应均分,但在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和困难方的利益。
-
你好:可以电话咨询李律师,夫妻财产原则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
关于夫妻财产,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是: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属夫妻共有,离婚时一般应平均分配,无过错方可要求多分。
-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依法要求分割。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