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老公因夫妻感情不合而分居八年,我一直在深圳工作,他在老家,有个女儿今年九岁,女儿之前一直在老家,今年来我这里就不肯回去,现在他提出和我办理离婚手续,因我工作的关系抽不出时间去他老家,所以想咨询一下他能否来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要准备哪些证件?麻烦尽快给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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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男方同意离婚,女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女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免签名,需面签,一式三份);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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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在深圳起诉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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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叫他在深圳起诉离婚!最后在法院判决生效就离婚了!只要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了!不过他要你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一年以上,合起来也行!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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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被告,而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交他到深圳起诉离婚,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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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来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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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