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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件很急的事想请教各位律师。是这样的,我的弟弟(差10天不满18周岁)和另外几个男生打架,混乱中用棍棒类的东西扔过去将其中一个男孩的肚子打破胰腺受伤。现在已经出院,花了医药费47000元。我弟弟从事发的第二天就被派出所刑事拘留将近2个月。现在法院即将审理,派出所称让我们先将民事解决好即赔偿医药费,然后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了还需要判刑吗?

民事相关
2009-08-11 0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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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