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问题:前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女朋友,22岁。其母亲以婚姻为理由。先后向我借了1万1千元钱!后又向我要2万元,我看事情不对。没有答应她!她便叫她女儿和我提出分手!分手后,我便去索要借款,经过多次索要,其母亲以没钱为理由拒不还款!我叫其母亲给我打个借条,她说她文盲不会写字。我叫她女儿给我打了一份借条。后来,多次索要无果!我便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传票她女儿也已领走。定于09年8月10号开庭!但是,开庭的时候,被告却无故缺席。手机也停机。我问法院的法官到时候执行该怎么办?和一些相关的问题。没想到法官态度很是冷漠!说:谁打的条谁还,和其父母无关!被告要是就此逃逸拒不还款,我们也没有办法!
被告又没有成家立业还和其父母同居,况且还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其父母应该承担责任!要是被告逃往外地成家立业,从此不归。难道,我就该承受这不白之冤吗?那法院的公平之说又何在呢?
请各位大人想想办法。在下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