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7.1来该公司上班,在来该公司上班之前,也就是2008年4月份,我自己买了2008.4-2009.3一整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我来公司上班以后,虽然养老保险是之前我自己购买的,但公司是否应该为我报销 我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 养老保险的20%部分,以及医疗保险公司应付部分。
如果公司只同意给我报销买养老保险,拒绝帮我买基本医疗保险,而且试用期三个月拒绝为我报销任何社保,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如果我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为由,要求与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拒绝了我,要求我30天之后才能离职,请问在公司没批准我离职的情况下,我是否能立即离职。
期盼您的解答,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