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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生,由于想开一间饰品专卖店,故在网上查找到一家韩国饰品代理公司(北京田园风情饰品),并与之联系,经过对方的介绍,我对该公司有了一定了解,并拜托在北京的朋友帮忙去公司考查,结果是产品质量看来还不错。由于公司说不交订金不给代理证,而不给代理证我就没办法与我们当地的商场谈租用场地的问题,所以我于2004年8月24日向公司交了1800元的订金,随后公司将代理证寄给我,但并没签合同,因为只有将全部代理费8000元交齐才可以签正式合同)。而后我与我们当地的商场也基本达成协议,然而就在我正要对场地进行装修的时候,我的男朋友将我的工作调往他的所在地(因为我和我男朋友一直两地),所以我的饰品店也就只能暂停。然后我于9月30日打电话给北京田园风情饰品公司,与之商量,可对方不肯退还我的1800元订金,说是因为交订金的时间已超过一个月,所以不管你做不做都不给退了。但他们以前从没和我说过有期限这个问题,而比我先交订金的同是四平市的杜先生在阴历8月15那天就退出了(这是田园风情公司的职员说的),他也超过一个月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要回我交的1800元订金?谢谢帮忙!

公司企业
2004-11-16 0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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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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