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长年在外,一年回来两三次,呆不上一周就走。收入不详,基本不付生活费给妻儿(女方换工作无工资时百般讨要才勉强得到几百元奶粉费用)。女方从生产开始直到儿子一周岁后上班,自己的工资养活自己和孩子,儿子现在三周岁半,刚上幼儿园。一切费用都是女方负担。从怀孕起感情不和,到现在长年的两地分居已经到了无法沟通的程度。现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将儿子抚养权给谁?如儿子应归女方,男方应付的抚养费用如何计算?(注:男方为再婚,前妻带走女儿,现已15周岁。)急盼律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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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无力抚养,一般是孩子归你。。。。。。
抚养费男方要给付,包括将来可能的医药费等。。。。
给多少,要根据男方收入及本地生活标准来定。。。。。。。
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判决离婚。。。。。
当然,法院会根据各种情况看你们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来断定是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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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一般是月工资的20%-30%抚养2个最高不超50%,即可一次给付也可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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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周岁一下一般判归女方,另一方按照相应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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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