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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我公司将ERP系统外包给深圳的一家软件开发商进行开发与实施,由于这家公司没有成熟的ERP产品,所以整套ERP系统几乎是从无开始设计。由于软件开发团队的实力因素,开发出来的系统非常普通,缺陷非常多,离用户的期望很远,经过三个月的系统使用,由于错误频繁,停止了该系统的进一步实施,宣告项目失败,但公司已经付了一半的款项,购买到完全不能使用的一套系统。 虽然ERP系统已经失败,但此公司仍然在自己的公司网站上大势宣传此套系统,并把我公司作为他们的样板成功案例。 请问,在ERP系统实施失败的案例中用户方如何去维权? 还有,项目尚未成功时,软件公司已经把公司当做样板客户做宣传,项目失败后,在软件公司的网站首页上仍然把我公司作为他们的样板客户来对外宣传,是否侵权?如何维权?

其它综合
2009-08-04 22:02: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有的项目合同中约定,可以作为样板在网站上宣传,如果是这样你们只能要求他们撤下网站宣传。
    至于软件达不到要求的索赔,要看你们签订合同时的技术需求怎么订立的。
    总之,要看到你们的合同约定才能设计你们的维权方案。
    可委托法律顾问详细审查合同,维护你们的权利。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停止侵权
  • 你司已宣布项目失败,该公司仍以成功案例来继续当作样板客户宣传,并未删除该公司网站上的宣传资料,构成侵权.你司可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 一、ERP 系统的开发、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曾经参与开发、维护过 ERP系统)。贵司的 ERP 系统实施失败,是否能追究软件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需要分析多方面因素,比如软件功能、质量是否达到了约定的标准或者通常的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究竟是软件本身的问题还是单纯的实施环节的问题。

    二、关于软件开发公司在其网站上宣传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但很难说侵犯了贵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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