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11月21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的我抚养教育孩子到独立生活,男方给孩子每月600元到孩子独立生活。财产无,房产无,债务无。无争议。
我们结婚时男方的父母给了我们一套房子,不过名字是婆婆的,离婚时就没给我,答应给孩子。所以在离婚后08年11月24日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去了公证处,把房子给了孩子,并改了孩子的名字。在公证书上写的我是监护人。
-
这位朋友,您好!
这个房子已经过户至孩子名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与孩子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孩子的爸爸没有权利住。
-
你好!
孩子的爸爸无权住该房屋。
该房屋属于孩子的,应该由你替孩子管理。
-
你好!孩子的爸爸无权住该房屋。该房屋属于孩子的,应该由你替孩子管理。
-
无权。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