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依据:1:夫妻(均亡)共有(一审法官得到原告认可,判决书表述为原告诉求)。
2:四子女为法定继承人,其中一女(被告)为妻之唯一法定继承人。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得5/8。原告3/8. 原告未上诉。
被告不服上诉:夫87年亡,妻93年亡(双方认可)夫之份额应均分5份,上诉人应得7/10.
问1:据此二审是发回重审,还是改判或驳回?
2:一审法官得到原告认可之夫妻共有之依据,二审中原告是否能推翻(另有诉求)?
希望得到精准的答复,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