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女婚前将父母所购的房子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产权证,二年后结婚,现在因男方外遇准备离婚,男方是否有权分割该房产。
连带再问一个问题:现女方处在哺乳期,男方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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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生产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至于您侄女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应属于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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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如果产权在婚前已经取得不应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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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权利起诉离婚。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男方不需补偿,但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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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