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是6楼,前段时间房子重新装修好,在装修之前房屋就有漏水的情况,厨房以及餐厅大面积渗水,后来报修物业后不漏了,就开始装修。现在装修好后刚搬进来才1个月,屋顶又开始漏水,打物业打了几十次电话,他们一直敷衍,说会来修会来修,但没上门修过。物业举报电话也打过好几次,后来去了区信访办反映情况后总算来修了,但是修了之后厨房不漏了,餐厅还是漏水,水已经从灯泡里流下来,墙上多处地方已被水冲的出现裂缝,家里才刚刚装修好一个月。就已经这个样子了。时间长了肯定会发霉的。问一下对于上述情况,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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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屋顶漏水,应该不是装修公司的问题吧?漏水的地方在装修之前也经常漏水,物业来修过,物业的经理说我们小区有好几幢楼都有漏水现象,他说这几幢经常漏水的楼质量有问题,所以今年10月份要进行“平改坡”工程,重新整修屋顶。但是现在问题已经造成了,我该向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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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房屋仍在质保期内,你可依约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包括修复漏水问题的费用和装修受损的费用。
建议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受损房屋照片等相关资料到律所咨询律师。来者请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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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装修的时候没有作防水处理该问题吗?为什么不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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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应当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维修后应当有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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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物业有维修的义务,物业公司怠于维修致使你遭受损失,应赔偿你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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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修理,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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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