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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在的男朋友共同出资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因为我是第一套房,以我的名义买能够享受首付3成,贷款七折的政策,我男朋友要求和我签订合作购房协议,上面明确如果此房以后出售,房屋溢价的部分要按照我们首付出资比例分成, 不同意他的出资为借款,我也不能不经过他同意私自出售房屋,否则要给违约金。我想了解一下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签订以后,如果我和他并没有结婚的,我又要居住那个房屋的话,我能否不遵守合同,不按市价从他手上购买他的首付出资和收益,他的出资我能否按借款加利息还给他?

民事相关
2009-07-30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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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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