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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字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000万,之后由于营业不善,银行贷款无法偿还,我只好宣布破产,请问银行是否可以收走我名下的工地?如果工地收去后,是否我就与银行的贷款没有关系了,因为之前贷款是把利息和相关费用都扣完了,才给我公司帐上化的一部分款。现在想咨询会不会有别的连带责任或什么?

经济相关
2009-07-28 06:48: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只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具体的事宜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 你说的子公司吧,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承担责任。你名下的工地很模糊,不知道你具体指的什么:工程项目还是土地使用权?可以联系律师具体咨询。
  • 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偿还责任。可与律师进行具体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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