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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2年12月借给以前的朋友15000元 2003年10月17日给我补的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本人XX(系沈阳市大东区XX街XX号)与2002年12月象XX借15000元,于2004年6月前还清。 借款人XX 2003.10.17 可现在他不在沈阳了,可能5年前就去了北京,家里的房子也卖了,最近两年联系也不联系了。我想问下怎么能把这个钱要回来

债权债务
2009-07-25 2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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