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同市不同县,经人介绍06年在老家登记结婚。老公是我们结婚前一两个月借钱(全是借的)在深圳买车跑出租。我上班管我们两个的日常生活开支。07年才还完买车欠帐。由于孩子不足月生产,我就没再上班专带小孩。家里经济生收全来自于老公。老公一直想把钱寄回老家给他父亲存起来,在我的反对之下后来把钱存在了深圳这边银行。但存折一直都是他在保管,户头也是他的名字。以前他还经常在家吃饭,生活费还是会几天给一次。现在很少回家吃饭,一不高兴就说断你母子的粮。我现在真的是过了今天愁明天,我也想过把孩子放在老家自己经济自立,上班挣钱。可孩子才一岁多,长得比别的小孩子要差,真不忍心。我常想要是老公想跟我离婚,我孩子咱办,我又没有存到钱,我以后要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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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法律规定结婚和离婚自由,但不是说想离婚就随便能离得了的,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来判决是否准离婚的.就是离婚了,你可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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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些钱走人吧,别指望他,独立很重要。经济独立了,活得才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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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老公咋那比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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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的说法不对,婚后还款部分有没证据?另外婚后其收入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还有需要咨询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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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是多虑了.和丈夫多沟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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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你不知道存款数额比较麻烦,最好找个机会知道是哪个银行的存折,看到存折帐号,就比较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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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上班这不是你的原因,你老公应给你和小孩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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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