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几年前因生活所迫,把住房卖给了非本村一农民,当时我们有协议和公正,但没有过户,至今此房屋户主和门牌号还是我的名字,我的户口也还在本村,现在我想再买回自己的房子,经双方协商,对方一再加价,我承受不了,对方就说不卖,我想用法律,起诉回自己的房屋所有权,您看我能够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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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公正”非“公证”吧;2、因未过户,可以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同时适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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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胜诉,但需补足和当初和现在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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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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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对方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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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所有权在你们名下,没有变更,就是你的房产,只不过你需要赔偿他的损失包括买你房子的相关费用你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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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结果取决于双方的诉辨要求及其与证据之间的法律逻辑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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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退还购房那个款。详细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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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只能卖给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也就是本村人,如果卖给城镇户口或其他村的人员的,买卖合同无效。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买卖无效,归还你的房屋,你胜诉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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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