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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一私人企业任出纳一职,因为是父亲的朋友开的,所以在开业初半年时间内企业一直处于缺人的状态,我个人又做出纳,又做会计。所有现金都是从我手里经过。但是7月份会计来了,需要建账,企业进入正轨。查账之后现金少了60万元,但是这部分现金我是分文没拿。老板开始怀疑我,其实老板一直在还银行的贷款和朋友的借款,所以经常在我这里拿走大量现金。还经常是他自己先支付之后又拿着单据来我这里顶现金给他。什么样的方法都有。现在双方也各执一词。都没有办法可以证明究竟在我手里一共拿了多少现金。他自己又出了多少现金。所以现在出现的情况就是实际上现金都给老板用了。但是双方没办法证明,才导致我这里现金少了。又都拿不出证据来。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如果法律途径解决又该如何解决呢?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7-22 0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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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