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的,想请问一下,我朋友开车撞了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的人,摩托车逃逸了,伤者死了。我朋友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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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积极赔偿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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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造成一人死亡,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你朋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他能够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可能会获得较轻的刑罚。
当然,一切责任都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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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朋友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话,就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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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朋友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话,就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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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