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我的前夫于2008年10月离婚了,当时我们只是口头上说好我不分财产,也就是他承担所有的债务,我们离婚前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我父亲的户口借了一万块钱作为他的汽车维修的周转,因为贷款没有本村的户口是借不到的,而这个钱在我们离婚一直到今年5月他都是答应由他偿还的,但是现在他拒绝偿还,他以我们没有离婚期间,给我父母出过医药费为,以及我们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明为由,拒绝偿还这笔钱,请问我该如何去打这场官司呢?希望有关专家给我一点意见,谢谢。

刑事案件
2009-07-18 23:16: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的婚前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吗
100567
请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民法典 869
请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亲生父母没有抚养过我,我还需要赡养他们吗
民法典 3484
亲生父母没有抚养过我,我还需要赡养他们吗
借的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法典 2426
借的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