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和姐夫要离婚,姐姐没有工作,姐夫是深圳公安,有一女儿一岁八个月。他们结婚期间没有任何存款,男方总是有各种借口花掉了工资,他工资收入大致在一万到一万五之间。我们无法提供他的工资收入证明。我姐姐在婚前按揭买了一套房,价值21万,首付6万,供了两年后和现在姐夫结婚。结婚后到现在共同供了4万元左右,现在房价大致是40万。现在男方有第三者提出离婚,但我姐姐没有很明显的证据证明他有第三者。我的问题是:
1、我们要求的抚养费或者说抚育费大致有多少?可能判到25%吗?他的工资收入我无法要求他们单位提供,那该按照什么标准的20--30%来判呢?2、我姐姐婚前那套房子,男方可以分到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