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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签了一份拆危房的合同去给人拆房子,其中叫了一个五六十岁的邻居一起去拆,(这个人本来是在家务农的,看他没什么收入才叫上他的),结果拆房过程中这个人不小心从二楼掉下来,把一只眼睛摔瞎了,现在在医院,装了一只6000元的假眼,其它医药费都是我们付的,包括假眼已经付了1.5万元钱了,伤残等级没有去签定,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另外赔偿3万元钱,但是我家经济条件也不太好,已经花的钱也都是借来的,请问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劳动纠纷
2009-07-17 13:17: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按照法律关系的话,你公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数额是否合理要以伤残鉴定为准,依据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应该是7级伤残,依据目前江苏的赔偿你标准对方要求的赔偿还算合理。
  • 你公公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数额,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满意,请按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