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我现在有个问题咨询一下,希望老师在百忙中抽出宝贵的几分钟给我解答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人现在生活的村庄(海南省临高县洋甘村)今年有好些土地被政府征用来修公路,有一笔征用款下发给村里。
我爷爷(已故)小的时候由我祖母(已故)带着从另外的一个村庄(海南省临高县龙跃村)改嫁到洋甘村,后来我爷爷及奶奶就搬回龙跃村留下我父母及我们几个儿女还是生活在洋甘村,我父母及我们的户口都在洋甘村,土地也是分在洋甘村,但是洋甘村的一些村干部说我们一家不是洋甘村的,这次的征用款只能分给我们百分之三十(其他村民按百分之百)。我们觉得不合理,就没接受。我本人认为我们的户口在洋甘村而且土地也分在洋甘村,我们应该和其他村民平等。
洋甘村的一些村干部说最多只能分给我们百分之三十,如果这样,我们打算走法律途径。如果大官司我们能赢吗?
急需老师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