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超市从事防损工作,在公司担任防损经理一职。主要工作就是将公司的损耗在控制在公司定的指标范围之内。因为有3个月损耗没控制在公司的指标范围之内。公司没发给我这3个月的奖金(500/月)现在我辞职了,公司另外在我的基本工资里罚款1500元(500/月)。说损耗没控制好在我的基本工资里扣我1500元。我每月的基本工资才1250/月。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我向劳动局投诉我应该带些什么资料?

民事相关
2009-07-15 16: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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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