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在校大学生。今年暑假团体来到东莞市南城区石鼓社区一工厂做暑假工,合同上是每天上10个小时的班,星期天休息,结果我们每天强制上了13个小时之多,星期天还强制加班,工资照样而且还很低,我们带队老师向厂里面领导反应多次,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请问老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
保存好证据,待工资结算时看公司是否对加班支付相应报酬。依照法律规定加班的工资比例不低于150%,公休日上班并且不安排补休的不低于200%。
届时要有不支付相应报酬的侵权发生,可以按如下顺序主张自己的权利:与公司调解、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有需要的话,可致电我所或直接到我所(广东莞诚律师事务所,南城区体育路28号嘉信大厦11楼)咨询。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到南城劳动局投诉。地址:宏远旧货市场附近。
-
找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