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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在2008年和孩子他爸离婚了,如今带着儿子和退休的父母住在一起,我有享受政府安置房的权利吗?

其它综合
2009-07-11 17:57: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你不在拆迁范围内不存在享有安置房。
    你是不是想知道经济适用房的政策?
    长沙现在已经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长沙困难居民可以申请享受购房货币补贴8万元。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