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天中午下班时骑电动车经过十字路口时撞倒一个老太太,当时我以为不太严重,因为我已刹车,由于惯性将其挂倒,但对方年事已高,碰撞不严重,是摔倒后摔伤无法站立,我将其扶至路边看伤势并拨打120送至医院,没有注意现场她是否在斑马线,该路口也无红绿灯,检查后医院得出结论,胯骨骨折,需做手术,随后对方报案,交事故科协商处理,请问我现在需要注意哪些?术前是否要与被撞人家属签订什么协议,以及后期治疗的安排。如果术后无大碍,是否要制定什么后期疗养的协议,能否根据法律制定出一个范围,比如后期疗养时间的长短,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在术前或术后一次性赔偿?谢谢专家解答!

交通事故
2009-07-10 17:19: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