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1年,我们承包青岛珠山旅游区土地500余亩,建立珠山石屋旅游开发公司。期间8年内政府因各种理由阻止我们对土地的开发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并强占很多土地建立道路.停车场,砍伐树木等。最近因旅游区白云寺的修建需要在我们承包土地范围建设配套设施,导致双方纠纷。现青岛开发区旅游局要求我们无偿提供土地和要拆除房屋等设施,并不予赔偿。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如何处理,或者说该怎么起诉,索赔。

民事相关
2009-07-10 1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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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