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春天,我在外地出差时车坏了,就委托当地一家修理行对车进行大修,当车修好后,修理行多次打电话通知我取车,由于当时特殊情况,我却没有去取。后来,时间长了随着双方手机号码的更换由于当时特殊情况就失去了联系,今年我去那里出差找那家修理行,他早已经关门了,后拉经过多方打听又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才找到,但车却让他卖了。问他将卖车的钱除去修理费余的归还我时,他说卖的车钱还不够修理费,拒绝赔偿。我想问:我委托他修理的车,他不经过我就可以卖吗?他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构不构成侵占,我该怎么办?我要声明一点的是:当时他不见我去取车,就电话里说要卖车,我不同意,说如果卖了就报案。但他还是卖了。请律师告诉我怎么办。找公安还是上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