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帮朋友咨询一个问题,下面是他的自述:
我跟张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但一直是吵吵闹闹地过的,又加之两地分居的时候多,不想这样过下去了,我提出了离婚。我们育有一女一儿,女的十五岁,男孩7岁。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打结婚证的,所以开始的时候二人说好小的她带,大的我带,但最近她突然把二个子女全往我这一扔,人就走了,说是出去打工了。我想解除掉这段婚姻关系,但由于当时我没到年龄,是拿我哥的身份证跟她打的结婚证,而她的身份证又丢了,现在要离的话很麻烦,她人不露面了,不知道可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