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今年的清明,端午是不是法定的节假日,再加上“五一”一共有几天,为什么我们在那几天上班都没有加班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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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三天。(2)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按300%计付这三天的加班费,如果公司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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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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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三天.2.没有给300%加班费,可以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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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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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天。可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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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不予支付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并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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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三天,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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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