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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湖北人,城镇户口,居住及工作都在江门,去年年底在新兴发生次交通意外,我负三成责任,半年后我评残为10级,儿子16岁,父母62岁,本人已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岗位了。请问我能有些什么赔偿。还是先办理事故索赔还是先去公司要求索赔。十分谢谢!

损害赔偿
2009-07-03 08:49: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找公司要看是否为工伤,是否还在规定期限内,另外可以先主张交通事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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