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在工地生活区值夜班时突发疾病死亡,事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建筑公司为我父亲投保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种”,因为我父亲在工地平时是干工地厨师工作的,在保险合同里写的是伙夫工作,我父亲属于公司安排工地年底留守值班人员,保险公司调查后以我父亲的事故不是在施工现场不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及属于变更工作内容为由不予赔偿,但我们家属认为,生活区就是属于施工现场一部分,而且我父亲是在值夜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就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啊,就是属于意外死亡,难道值夜班就不算工作吗?何况该事故已得到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按理就应该给与赔偿啊!请教广大律师朋友给出出主意,这种情况能获得赔偿吗?我们家属应该怎么做啊,起诉吗?谢谢回答

保险纠纷
2009-07-10 18:12: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18318
取保候审后侦查期限
取保候审期限
取保候审后侦查期限
债权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债权诉讼
债权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