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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中学,当时正下小雨,老师要我们上体育课,正好要上跳高课,我们的跳高池只是沙池,没有护垫,很不幸我一跳就弄着脚,我当时只知道痛,告诉老师他却不当一回事,只有我同学陪我到门卫室等我家长,我学校离当地医院只有5分钟路程,后来我家长来后送到医院发现脚裸出短了2处,要到佛山去,事后我没上学老师也不闻不问,看病费用3万,我想请问你学校该不该赔偿?我又如何向学校写索偿信????法院已经判学校赔偿6成但学校上诉而且表示不愿意赔偿

其它综合
2009-07-02 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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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