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07年12月21日办理的结婚登记,在结婚前06年我老公买了房子,是需要贷款的,贷款10年。买房发票、合同(购房、贷款)、契税证都是在结婚前办理的。房证是09年拿到手的(房证的登记日期为08年12月31日)。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我老公的婚前财产。用不用我们办理财产公证。谢谢!

婚姻家庭
2009-07-01 11:43: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当扣除一方在婚前交纳的款额。对本回答满意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
  •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自然成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不需要财产公证。
  • 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更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