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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5 我家楼南边(一墙之隔相距约15米)有一轮胎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白天不停的生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问题。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电话反映情况到该轮胎翻修厂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厂位于青年绿地北侧,占地约1200平方米,其中两处生产车间约800平方米。工人十几名,生产加工设备十几件(套),其中两套空气压缩机和轮胎打磨机在使用中产生明显噪音。且项目建设时没有依法办理有关的环评手续, 根据我们现场检查的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条款,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 其后,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跟踪检查,发现该厂确已停止生产,正积极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009.6.30 直到今天这家工厂既没有停工,也未整改。我想请问一下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刑事行政
2009-07-02 0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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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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